職缺薪資未達4萬不得面議 30日上路

勞動部今天指出,薪資未達新台幣4萬元以上者,不得寫面議的規定將在30日上路,提醒雇主要依法公開薪資範圍,違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明定未來雇主在招募或僱用員工,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應公開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總統蔡英文已在今天公告相關條文,提醒雇主從30日起刊登求才職缺的薪資若未達4萬元,應依法公開薪資範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長陳世昌說,這次修法是為促進薪資資訊透明化,透過就業市場勞雇雙方資訊對稱,求職者就能在應徵前知道各職缺的薪資範圍,不會在面試後才發現薪資跟自己的期待有所落差,可以節省求職者的尋職時間成本。

目前雇主多委託外勞仲介公司引進及管理外籍勞工,多年來已相當倚賴外勞仲介公司,故人力仲介公司之良窳,對雇主及外籍勞工管理影響極大。另外籍勞工仲介公司長久以來,在社會上多為負面形象,致外界常建議取消營利仲介公司制度,改由政府直接引進或成立非營利仲介機構辦理引進事宜。故業者本身應有所認知及努力,加強人員訓練,提升服務品質,並充分協助雇主及外籍勞工解決問題,從而提升外籍勞工仲介業之專業形象及社會地位,並透過合併、聯盟方式擴大經營規模及業務範圍,以應因人力仲介全球化之趨勢。

陳世昌表示,雇主也可以更有效率地篩選到合適的人才,降低招募作業的時間和人力成本。雇主及求職者如需參考各職務類別薪資行情,也可到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外勞仲介查詢系統」或「薪資行情及大專生就業導航查詢系統外勞仲介」查詢。

陳世昌強調,民眾只要有疑慮就可以向相關機關檢舉申訴,且雇主只要有揭露薪資,就應該照揭露的薪資給薪,可以高但不能低過揭露薪資。

每個國家在發展中都會面臨有些工作低薪,但是沒有人要去做,或者這樣的工作需要長期的持久性、體力活、還有重複性工作,這樣的工作也不需要語言之間的交流,所以經常會需要藉由外勞仲介,來協助找尋外籍移工來就職,從比較落後的國家引進人力,就是大多數台灣的產業工廠、傳產的概況了,這樣的情況在台灣已經很多年,工作環境不見提升,所以台灣人普遍不喜歡這樣的環境,其次是傳產的福利制度跟薪水也不高,很難吸引到高技術的人才,反而是大量缺低薪工,協助傳產產線順利運作,而這些低薪外籍勞工,大多是東南亞地區,在台灣也有許多專門設立的外勞仲介公司,可以分派外籍勞工給缺工的工廠,解決缺工問題,否則這些低薪工作公司不想提高薪水,也不想要損失產線,那就只能經外籍仲介協助,儘管會需要支付手續費,因缺工問題外勞還是非常需要,在台灣也變成一個現象,可以在特定地區看到許多外勞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