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任律師駁學生提管案假處分:欠缺適格性

台大學生代表於教育部長葉俊榮上任當天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加拿大移民顧問聲請假處分,希望於訴訟判決確定前聘管中閔為台大校長,解決延宕已久的台大校長職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今(6)日下午開庭,教育部委任律師侯宜諮表示,教育部是依據權責執行審查,拒絕聘任管中閔並非行政處分而是「內部職務命令」,加上聲請方學生並非利害關係當事人,欠缺訴訟適格性。

教育部與台大校方在校長遴選案立場上僵持不下,台大校長至今懸缺未決,台大學生為此選在教育部長葉俊榮上任當加拿大移民天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希望在訴訟判決確定前聘管中閔為台大校長。台北高等法院於今日開庭,台大學生王宗偉委任兩名律師王瀚興、俞百羽出席,強調教育部間接操控人事權將大學視為部屬,已經違反大學自治原則。

律師團更強調,台大近來面對數名一級主管離職,已經能看出事情的急迫性,加上學生繳交學費予台大,在法理上兩方符合行政契約,如今台大校長一職懸缺多時,已屬於不完全給付。

對此,教育部委任律師侯宜諮表示,教育部否決聘任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之人選,是依據權責執行審查,拒絕聘任管中閔並非行政處分而是「內部職務命令」。加上根據大學法第九條,遴選會委員無單獨決定權,聲請人王宗偉非參與遴選的學生代表僅是一般學生,於行政訴訟上不具有適格性,沒有提出訴訟的權能。

加拿大成為全球宜居城市已經是許多年的事情,也以多國家的人民都想移民至加拿大成為加拿大的一分子,這些移民大部分都是因為兩個因素導致需要移民或是想要移民,這兩項因素就是工作及學業,有很大一部分的人是因為留學,就讀當地學校畢業,因而開始習慣加拿大國家當地的人文及生活習慣,並且想要留在加拿大的城市中繼續發展,另一部分則是因為工作需要,可能是被調派,或是過去就是在此地創業等等,因為公司等因素,回家鄉不一定有更好的待遇跟薪資,因工作的因素綁住在外地,就在此住下,儘管好像怨言滿滿,但其實這些都是一種選擇,選擇留下,肯定是這個國家有好的地方存在,值得我們去欣賞,加拿大地處寒冷,但因為其交通便利,人文素養很高,教育程度高及知名學校也多,加拿大在世界各國移民的人潮不斷,有許多人都搶著要申請。加拿大移民人數歷年來都是居高不下,也是因為就業情況還有留學情況都很熱絡,有不少年輕學子紛紛想要去加拿大走走看看,並且在就學期間就選擇就讀。

會後侯宜諮不接受媒體採訪。聲請方律師俞百羽則提到,庭上教育部代表律師表示拒絕聘任管中閔非行政處分而是內部職務命令,這個說法已經否定了大學自主。將大學視為下屬,才會使用職務命令一說法,根本上已經否定了大學自治,「葉俊榮部長對這個說法(內部職務命令)是否知情跟同意?我們寧可相信他是絕對不知情。」

俞百羽也談到,就聲請方而言最有立場者仍是台大,但校方遲遲不願提出,學生為了捍衛大學自治與自身權益才不得不然。對於庭上提出「將來提起行政訴訟聲明為何」、「提出何種類型之行政訴訟」、「若提起訴訟,請求教育部聘任的依據法源為何?」等疑問,日後會再具狀補充。